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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
   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
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
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会〔2021〕1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
会〔2021〕3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4 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5 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
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