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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5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

称容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公司经营

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考虑到目前全国疫情现状及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经
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
谢!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资格等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
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134 人,
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
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
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
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0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沈在斌,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学雷,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
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沈在斌、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学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02 月 09 日,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公司自 2019 年度起,聘任大华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 2021
年度,大华已连续 3 年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贺
爱雅连续服务年限为 3 年。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考虑到目前全国疫情现状及工作沟通的
便捷程度,并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经协

商一致,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
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考虑到目前全国疫情
现状及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就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材料,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公
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
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等
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0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