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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 1
名,李专元担任召集人,章建良、陆新尧担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 1
名,李专元担任召集人,万梁浩、席晨超担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其中召集人由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4、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针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
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召开
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
绍,就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 2021 年度的审计重
点,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
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
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2022
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