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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傲化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4-24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7-013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为 9,048.29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连百傲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2 号)核准,大
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8,061,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9,0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981,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全部到账,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301000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
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与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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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备案文号
         年产 7500 吨 CIT/MIT、500 吨 OIT、                                                        大普经备
 1                                             发行人        11,898.00        11,898.00 24 个月
         2000 吨 BIT 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2016]36 号
         年产 3000 吨 B/F 腈中间体及年产                                                           沈开发改备
 2                                            沈阳百傲       14,010.00        14,010.00 24 个月
         500 吨高性能有机颜料项目                                                                 [2012]125 号
                   合计                          -           25,908.00        25,908.00    -           -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年产
3000 吨 B/F 腈中间体及年产 500 吨高性能有机颜料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计人民币 9,048.29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7500 吨 CIT/MIT、500
     1      吨 OIT、2000 吨 BIT 系列产                         11,898.00
            品建设项目
            年产 3000 吨 B/F 腈中间体
     2      及年产 500 吨高性能有机                            14,010.00                           9,048.29
            颜料项目

  合计                 ——                                    25,908.00                           9,048.29


         四、董事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048.2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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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3010001 号《大连百傲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
为公司管理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
求。

    2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是必要且合理的,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变相改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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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
43010001《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人民币 9048.29 万元。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048.29 万元置换公司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募集资金到
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3010001 号《大
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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