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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傲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7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以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况。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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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收购

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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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第一百三十七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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