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7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以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况。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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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收购
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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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第一百三十七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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