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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傲化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现场检查报告2019-03-1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傲化学”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以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
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1、保荐代表人


    刘国库、黄霖


    2、现场检查时间


    2019 年 3 月 6 日-8 日


    现场检查人员: 刘国库、黄霖、彭俊杰


    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
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包括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在
内的部分高管进行了访谈;
    2 、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有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文件;


    3 、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关公司治理和内控方面的执行文件;


    4 、查看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 、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 、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
款科目等往来明细账,核对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7、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8 、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
资料;


    9 、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收
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并查阅了公司其它内控制度。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得到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公告、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并通过与
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百傲化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
情况,也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检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
等文件,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保荐机构认为,百傲化学
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百傲化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
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百傲化
学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
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百傲化学不存在其他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上市后相关交易合同、披露等资料,并与高管进行
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
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法规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及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 2018 年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
加 4,157.60 万元到 4,989.12 万元,同比增加 41.47%到 49.76%。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
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18 年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核对了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分红相
关制度、决议,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董监高严格履行了承诺并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不存在应予以现场
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及减
少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及时;
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计划一致。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百傲化学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2018 年以来,百傲化学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独
立性、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