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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4-07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603360)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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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2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5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7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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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
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证明文件不齐或手
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程序和服务等各
项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
公司登记,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
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
可进行。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
明扼要。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
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
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
东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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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表
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发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
聚集,建议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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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 18 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董事长 刘宪武
    四、与会人员:
       (一)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
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五、主要议程
  序号                           事项                                     报告人
   1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
   2        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
   3        宣读参会须知                                                  主持人
   4        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                                        主持人

   5        宣读议案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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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7    董事、监事、公司高管回答提问
8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9    现场投票表决
10   休会 10 分钟,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计票人、监票人
11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主持人
12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计票人、监票人
13   宣布汇总后的表决结果                                        主持人
14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

15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律师
16   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与会董事
17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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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大连百傲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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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
尽责履职,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董事会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5、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03/19   8、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9、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聘用 2020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11、关于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13、关于投资建设松木岛分公司三期项目的议案;
                             14、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04/27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08/24   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4、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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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10/29    2、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第十四次会议
                             保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11/2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2、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 2 次,均无否决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公告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4/10       公告编号:2020-017              2020/4/11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9/10       公告编号:2020-032              2020/9/11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
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
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内外部审计、董监高的选任及其薪酬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并发
表了意见。

    二、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
内容。

    三、关于未来发展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
析”的相关内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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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
生产经营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3、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2020/03/19      4、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八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                       2020/04/27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3                       2020/08/24
       十次会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4                       2020/10/29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0 年度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得到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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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执行。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核查公司财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已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
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
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3、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了解与核查,公司 2020 年度除为子公司沈阳百傲化学有限公
司提供 1 亿元的担保额度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占用
的情况。

    2021 年度,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
作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
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健康的向
前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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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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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审计确认,2020 年度母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为 210,307,656.65 元,扣除本期提取盈余公积 21,030,765.67 元
和对股东分红的金额 112,005,600.00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541,809,394.82 元,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19,080,685.80 元。现提议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261,346,400 股 扣 减 回 购 的 库 存 股 11,107,522 股 后 的
250,238,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0,143,326.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
例为 67.7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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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制定 2021 年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仍实行固定津贴,薪酬标准为 7 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除在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中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规定,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业绩薪酬构成。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不作调整,业绩薪酬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指标、
职责范围、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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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大华大连分
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大连分所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具体报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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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的银行借款金额视
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
项决策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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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
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
予 58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134.64 万股的 2.23%,其中首次授予 552.00 万股,预留 30.00 万股,授予
价格为 7.36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在内共计 64 人,涉及的标的股票来
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编号:2021-01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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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订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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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下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办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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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1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
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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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议,现提名刘宪武、王文锋、袁义
祥、刘海龙、杨杰、刘岩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产
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宪武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通化制药厂任技术员,大连通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大连百傲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股东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文锋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学位。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科员、业务部经理,华夏银行大连市分
行处长、部门总经理;现任公司股东大连三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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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袁义祥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学位。曾任南京熊猫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计
财部副部长,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管理部副部长,中
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现任公司股东大连三鑫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刘海龙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曾任大连金光化工厂任车间主任,大连绿源药业有限公司副总裁。现
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

   杨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
工程师。曾任伊春市建委秘书,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研究员,大连绿源药业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安环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岩先生:198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丹东银
行大连分行客户经理、盛京银行大连分行公司业务部项目经理、大连傲视化学
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现任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会秘书、证券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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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议,现提名刘晓辉、刘永泽、袁俊杰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
年,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泽先生,195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聚龙金
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
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艾图内控咨询有限公司董事,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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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辉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大连市审计局科员,大连证监局科员,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大连聚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袁俊杰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
南中南制药厂技术员,中化宁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国际贸易
促进会宁波化工分会会长、宁波洪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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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黄越先生、杨晓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黄越先生、杨晓辉女士符合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全体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提案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越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民主同盟盟员。曾任大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合成厂研究所工程师,日本住友商
事(大连)化工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杨晓辉女士: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营口金桥工艺品有限公司跟单部组长,2010 年加入大连百傲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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