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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3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刘宪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案》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61,346,400 股扣减
回购的库存股 11,107,522 股后的 250,238,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36元/股
调整为6.7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刘海龙、杨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