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3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4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解释 14 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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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
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
前两项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后一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会计准则或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政策。除以上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如下:
1、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
2、解释 14 号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施行。
3、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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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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