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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8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
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后,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黄越先生于2022年7月29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监事
会同意推选钟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钟凌女士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认
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认
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
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五)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
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