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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1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8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杨红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49.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0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