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月2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
司”)与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双药”)签订
《借款协议》,公司向吉林双药提供财务资助1,20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
7.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3))。为满足吉林双药经营需要,公司近日与吉林双药签
订了《借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变更为2年,即该
笔借款将于2020年1月2日到期,财务资助规模、年利率等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
适用原《借款协议》 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够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2日,为促进公司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吉林双
药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公司与吉林双药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
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吉林双药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2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确定为7.2%/年,借款利息按
季度支付。
为了满足吉林双药持续正常生产经营,经双方同意,于近日签订了《借款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 2018年1月2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变
更为2年,即该笔借款将于2020年1月2日到期,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适用原《借
款协议》 的有关规定。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同意继续向吉林双药提供1,200万的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够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双辽市辽东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孔令冉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胶剂
制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医药包装、医药研究;许
可证范围内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17.00 49.00%
丁绍敏 1,320.00 40.00%
段永安 363.00 11.00%
合计 3,300.00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吉林双药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总资产为
8646.73万元,净资产为5407.99万元;2018年1-11月的营业收入为4914.62万元,
净利润为240.15万元。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万元
2、期限:一年
3、利率:年利率7.2%
4、用途:原材料、包装物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周转的资金需求
5、借款清偿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四、借款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与吉林双药就原《借款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经双方同意,将双方于 2018 年 01 月 02 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借
款期限变更为 2 年,即该笔借款将于 2020 年 01 月 02 日到期。
2、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仍适用原《借款协议》的有关约定。
3、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与原《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吉林双药49%的股权,为吉林双药第一大股东,并向吉林双药委派
了董事、监事及财务人员,能够对吉林双药的经营风险及本次借款风险进行监
控。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吉林双药原材料、包装物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
活动周转,借款利息按年利率7.2%收取,到期还本,按季付息,借款条件公允,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