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
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
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
响,2018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
移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进行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福清、孙新生、张宏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