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辰欣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辰欣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
上,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
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18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进行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
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关于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
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
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福清、孙新生、张宏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