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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辰欣药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3-2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辰欣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
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1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可滚动使用,并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王福清、孙新生、张宏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