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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辰欣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11-13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2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68)、《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告编号:2020-074)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辰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