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辰欣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900 万元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 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孙新生、张宏、蔡弘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