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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2021 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计
监督职能,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卢秀莲女士、独立董事张宏女士、独立
董事蔡弘女士 3 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及经验的
独立董事张宏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全部
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
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计 7
项议案。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3、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4、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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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且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专业水准较高,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勤勉
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专业建议。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
       (3)对年度审计的不同时间节点,充分沟通探讨。在年审工作的不同开展
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就年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
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况、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交
流,对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同时认真审阅财务报表。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
意将经年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司
章程》为指导,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依据
公司制定的现有规章制度,对公司各个运作情况认真了解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
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协调运作,能够为
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积极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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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落实审计工作。经审
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作用。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
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
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
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
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围绕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等重点
领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规范履
职,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情况的汇报,切实有效地监督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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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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