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士创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18-05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拟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
其控制的公司包括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
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李金钟先生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6,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77%,增持均价为 13.41 元/股,增持金额为 2,006.55 万元,已完成本次
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关于增持亚士
创能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李金钟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结果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

    (二)截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李金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控制的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赵孝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1,7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9%。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李金钟先生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其他
增持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的通知函,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
李金钟先生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拟
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上述其控制的公司名义,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增持计划不设
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
划,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期间,李金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所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增持均价为 13.41 元/股,增持金额为 2,006.55 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
次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21 日,李金钟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2018 年 7 月 6 日,李金钟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5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2018 年 7 月 12 日,李金钟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2018 年 7 月 13 日,李金钟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6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2018 年 9 月 6 日,李金钟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李金钟先生及上述其
控制的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18,94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06%;其中,李金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9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期间,李金钟先生及其控制
的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李金钟先生本次增持股份实施结果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一致;
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股份增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