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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士创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10-16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19-04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474 号文)核准,亚士创能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9,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94 元,募集资金总额 634,0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1,000,0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1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为 277,969,852.66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2,082,019.39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产
品收益 19,051,872.05 元)。其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出募集资金金
额为 191,166,377.35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当年度支出募集资金
86,803,475.31 元。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初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放日
上海浦东发展
               98190154740011935     2017-9-25   510,000,000.00   261,795,014.59
银行青浦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03880660040027136     2017-9-25   86,283,018.87     55,883,587.58
上海青浦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313042129300282768          --               0       723,431.13
全椒支行

新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
               0801210000000178             --               0     2,853,684.07
木齐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1200101040018636            --               0       826,302.02
重庆璧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03-880660040015305           --               0                0
上海青浦支行

   合 计                                         596,283,018.87   322,082,019.39

    说明:
    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其他发行费用 15,283,018.87 元。
    2、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目、家装漆新零售
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
由变更前募投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陆续转存至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经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包括建筑防火保温材
料及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
全部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包括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
总部建设项目、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5)、《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经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漆”)提供无
 息借款 3,071.86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
 务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至亚士漆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至本募投项目实施
 完成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与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亚士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截至 2019 年 10
   项目名称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月 15 日专户募
                                                                    集资金余额

家装漆新零售及                  中国农业银行
                 亚士漆(上海)
渠道建设与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03-880660040015305                0
                 有限公司
项目                            上海青浦支行

     三、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2019 年 10 月 15 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
 下简称“丙方”)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之全资子公司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 03-880660040015305,该专户仅用于“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建设
与服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
乙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
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
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金涛、石迪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
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次月 10 日前)向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甲方、丁方。
    6、乙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
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9、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
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