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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1-012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金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弘扬青春亚士新时代奋斗者精神,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
用心笃行”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同意公司实
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亚士创能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
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