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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1-056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68,9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在激励计划缴款
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提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相
关授权,对首次授予名单、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权益总量不变,为 2,322,369 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实际登记数量为
1,952,700 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 253,469 股调整为 369,669 股,调整后,预留
授予数量未超过拟授予总量的 20%,符合法律法规对于预留授予数量上限的规定。
    本次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
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截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
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亚士创
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90 名激励对象 369,669 股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
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