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6-01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1-059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
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 15.84 元/股的价格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9,669 股限制性股票。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