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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潘英丽、孙笑侠、张旭光、金源。独立董事基
本情况如下:
    1、潘英丽,女,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现任发行人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
作室首席专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首席专家。
    潘英丽女士曾任华东师范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
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远洋海运集
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监事、奥盛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浦江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首席专
家。
    2、孙笑侠,男,1963 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教师、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
委员会委员。
    孙笑侠博士长期从事法学研究,曾荣获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教育部哲学社
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浙江省人民政府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百名法学家百
场演讲”活动“最佳宣讲奖”,“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年度十大优秀独立董事奖,曾入选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
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人选。
    3、张旭光,男,1957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卡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贵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首席科学家、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会会长、浙江省互联网产业联合会副会
长、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常务理事、浙商总会数字资产及交易委员会执行主席
兼专家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兼任教授、中国计量大学元宇
宙研究院副院长兼客座教授。
    张旭光先生曾任贵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创建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
    4、金源,男,1975 年出生,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汇付天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财政部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理
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中
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客座导师。
    金源先生曾任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中软国际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及专业服务集团首席财务官、上海汇付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裁。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
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未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做到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2022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是否连续            是否列
           应参加            以通讯                               列席股
独立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 席   两次未亲            席年度
           董事会            方式参                               东大会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股东大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会
潘英丽       8        8        8        0        0          否      3           是
孙笑侠       8        8        8        0        0          否      3           是
张旭光       8        8        8        0        0          否      3           是
金源         8        8        8        0        0          否      3           是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们主动获取和了解会议议案相关情况及背景资料,详
细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把关,积极
提出并参与讨论公司经营销售方面的重大政策方针,密切关注公司生产产能情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重要事项,及时
了解公司重大投融资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为我们充分履职夯实了
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合计
240,310.21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 233,554.0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全
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合计 20,48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
22,480.00 万元;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 7,156.33 万元,截至报告
期末担保余额 3,280.22 万元。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我
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系结合公司的业
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制订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有
利于更好的回报股东。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等主体严格履
行了承诺事项。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信
息披露制度健全,且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2022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工作,规范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孙笑侠、金源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孙笑侠、张旭光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孙笑侠、金源担任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潘英丽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我们根据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
的作用。
    (八)其他
    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运用各自在财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长,积极向董事
会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科学治理和决策,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
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


                               独立董事:潘英丽、孙笑侠、张旭光、金源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