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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达卫浴: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0-03-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惠达卫浴
    保荐代表人         徐圣能、盛金龙       上市公司代码            603385

    根据 2017 年 3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08 号文的
核准文件,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达卫浴”或“公司”)2017 年 3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1,040,000 股,
发行价为 13.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2,700,8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人民币 95,0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847,700,800.00 元,另外扣除
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77,9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25,422,9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9938 号”验资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达卫
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2019 年度
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权利义务,并备案
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检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经核查,上市公司在 2019 年度未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出现违法违规事项需保荐机构公开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 经核查,上市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在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2019 年度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承诺等事项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核查了上市公司执行《公司章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
                                                 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
                                                 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
                                                 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序与规则等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关文件,未发现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存在虚假记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部分信息披露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公司的 件没有进行事前审阅的,在公司履
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公司履行信息披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公司的信息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补 披露文件不存在应更正或补充而公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情形
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纠正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诺的事项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保荐机构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并提示公司及时进行澄清。公司不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9 年度,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19 年度,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情况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2019 年度,上市公司有
17、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效完善并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未发生该等事项
                                                 经核查,2019 年度,上市公司有
18、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 效完善并执行内控制度,防止其董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损害公司利益
                                                 保荐机构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
19、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
                                                 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
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惠达卫浴自上市后起至本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
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
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惠达卫浴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
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惠达卫浴不存在《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圣能




                                                            盛金龙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