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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达卫浴: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3-1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
   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做出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刘桂英女
   士、陈东先生及非独立董事王彦伟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刘
   桂英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
   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发表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并签署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召开方式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 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 1                            2.《关于公司<2019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
            第一次    现场表决方式
 月 13 日                            案》
             会议
                                     3.《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履职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 3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次    通讯表决方式
 月9日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
            2020 年
2020 年 4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三次    通讯表决方式
 月9日                               3.《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4.《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5
            第四次    现场表决方式   (回避表决)
 月 20 日
             会议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2020 年
2020 年 8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    现场结合通讯
 月 14 日                            3.《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会议
                                     4.《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
2020 年     2020 年
                                     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0 月 25    第六次    现场表决方式
                                     3.《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会议
                                     4.《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行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我们认为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工作期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从事财务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该事务所表现
   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
   会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切实执行
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促进了上市公司的规范
运作。同时,我们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关注内部审计
工作进展,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对于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不便,为保证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的沟通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内外部审计
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从多角度完善公司的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效率,
推动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
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状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
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我
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
日常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运用专
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
审计监督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的审计
工作,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持续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