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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达卫浴: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35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83.20 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1 月 4 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 9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72.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477
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379,762,298 股增加至 384,482,298 股。
    (八)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完成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482,298 股减少至 384,232,298 股。
    (九)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决定取消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3.00 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852,298
股减少至 384,722,298 股。
    (十)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232,298 股增加至 384,852,298 股。
    (十一)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22.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722,298 股减少至 384,502,298
股。
    (十二)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7.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384,502,298 股减少至 384,432,298 股。
    (十三)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60≤S”,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决定
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9.3 万股。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1 名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第一个
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届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日之间
满足 12 个月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
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

                              限售条件                               件的说明
        惠达卫浴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2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
                                                              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为 38.93 亿元,
                                                              剔除本期发生的收购、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产生的营业收入 0.39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亿元,公司层面业绩考
3    18%;或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核的营业收入为 38.54
     于 18%。
                                                              亿元,以 2020 年营业
                                                              收入 32.18 亿元为基
                                                              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9.76%,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外,5 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果“60≤S”,可按对应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
4    的相关规定,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绩效评分 S     80≤S   70≤S<80   60≤S<70   S<60       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个人系数       100%      80%        60%       0         考核结果“S<60”,不
                                                              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由公司回购注
                                                              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 8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后,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
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后续
公司将为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94 人。截至本公告
日,有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
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20 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 38.8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                   本次可解除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序                                        限售的限制                   限售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数量占其获
  号                                        性股票数量                   目前总股本
                                 (万股)                授数量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董事、副总
  1       殷慷                   30.00        15.00          50%           0.04%
                    经理
                  副总经理、
  2      张春玉                  20.00        10.00          50%           0.03%
                  董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20.70       158.20        49.33%         0.41%
  (业务)骨干(80 人)
         合计(82 人)           370.70       183.20        49.42%         0.48%
      注:上述可解除限售数量已剔除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合计数不等于上述百分数之和是四舍五入所

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3.2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5,035,854    3.91%     -1,832,000    13,203,854     3.43%

 无限售条件股   369,396,444   96.09%     1,832,000     371,228,444   96.57%

    总计        384,432,298   100.00%        0         384,432,298   1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