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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达卫浴: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2-053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二级子公司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西新高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广西新高盛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00 万元,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4,4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实施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广西新高盛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新高盛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
进行,近期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流支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 年北中银保字 040 号),约定
公司为广西新高盛向中国银行北流支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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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广西新高盛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2022-018、
2022-036)。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81569061676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北流市民安陶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01-1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
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
居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70.6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2,049.78 万元,
负债总额 26,989.17 万元,净资产-4,939.39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3,414.20 万元,净利润-2,399.9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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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3,790.27 万元,负债总额 28,784.52
万元,净资产-4,994.25 万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1,630.59 万元,
净利润 -272.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广西新高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广西新高盛

    1.保证人(甲方):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行
    3.债务人: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
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
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
币(大写)肆仟万元整,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7.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 4,000 万元人民币;(2)在
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
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
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担保是根据广西新高盛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
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广西新高盛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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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
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控
制力较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
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虽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
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经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
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4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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