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达卫浴: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惠达卫浴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认真
研究,现就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阅了王佳女士、张春玉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
解相关情况,确认王佳女士、张春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王佳女士、张春玉
先生已同意接受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王佳女士、张春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陈东 吕琴 张双才
2022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