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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成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元成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 9.845 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 万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
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3 万元。现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2018 年 10 月 18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限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
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18 年 10 月 18 日-2018 年 12 月 1 日(9:30-12:30;
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洪东辉
   4、 电话:0571-86990358
   5、 传真:0571-81025728
   6、 邮箱:ycyuanlin@163.vip.com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