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 号)核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6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净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相关文件
号 入总额 额
金湖苗木基地 金发改投资备[2014]13
1 12,175.92 10,187.04 10,187.04
建设项目 号
菏泽市牡丹区发展和改
菏泽苗木基地 革局《山东省建设项目
2 4,980.44 4,686.67 4,686.67
建设项目 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
案号:1417020004)
补充工程流动
3 - 20,000.00 11,841.29
资金项目
合计 - 34,873.71 26,715.00
三、截至 9 月末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73,985,088.10 元 。 截 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余 额 为
4,189,828.96 元,其中本金为 3,164,911.90 元,银行利息与理财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为 1,024,917.06 元。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净额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号
金湖苗木基
1 10,187.04 3971.22
地建设项目
菏泽苗木基
2 4,686.67 1611.57
地建设项目
补充工程流
3 11,841.29 11,815.73
动资金项目
合计 26715.00 17,398.52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
418.98
储存余额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
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截止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来源项目
专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5,000
2 菏泽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0
3 补充工程流动资金项目 0
合计 5,000
五、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要求来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归还银行贷款等,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
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 历次及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
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已归还本次的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
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已归还本次的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
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
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成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