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453,50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 2017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
拟解锁股份数量为 1,453,500 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 2017 年度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7 年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67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609.8 万股(授予人
数 120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 66.2 万股。
2、2017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示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有三位拟激励
对象因在公示期间提出辞职申请、入职期限未满足标准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司激
励对象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元成股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
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度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4.4 万股,授
予价格 9.995 元/股,授予对象 110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 66.2 万股。
5、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44,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授予限
制性股票 65.6 万股,授予价格 6.76 元/股,授予对象 4 人。
7、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656,000 股,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元成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董
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刘云龙、汪洋 2 人的激励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9.845 元/股,回购数量 30,000 股。
并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首次授予 108 名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 1,453,500 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017 年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日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完成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截至目前,公司确
定的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至上市流通日锁定期 12 个月即将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逐条对照,情况如下表:
序号 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该条规定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的解锁条件。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除刘云龙、汪洋等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其他 108 名激励对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象均未发生前述任一
措施; 情形,满足该条规定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的解锁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业绩考核 根据《元成环境股份
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 审计报告》,2017 年
第一个解除
率不低于 50%;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限售期 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 结果符合 2017 年股
第二个解除
率不低于 110%;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限售期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 票第一次解锁的条
第三个解除
率不低于 170%;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限售期 件。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注:“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中心审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 核,除刘云龙、汪洋
划的解除限售依据。根据本公司《2017 年度限制 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
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时,才能全 职不再纳入个人绩效
额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考核范围,其他 108
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其当期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权利,其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
回购注销。 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激励对象 业绩考核指标
高级管理人员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 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锁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
员工、业务骨干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 本次解锁数量占首
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万 次已获授予限制性
号
(万股) 股) 股票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
1 姚丽花 90 22.5 25%
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0 22.5 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91.4 122.85 25%
合 计 581.4 145.35 25%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453,500 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900,000 -1,453,500 121,446,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3,600,000 +1,453,500 85,053,500
总计 206,500,000 0 206,50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仅考虑截至目前股本结构的情况,股份总数未考
虑公司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 2 名所持有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经业绩考核,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数量为 1,453,500 股,
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此解锁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涉及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进行了核实,认
为: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7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条件,本次申请
解锁的 108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和法律程序。
我们同意董事会和激励对象提出的解锁申请。同意公司办理 2017 年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0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453,5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
限售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可依照《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本次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