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接到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通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2018 年 11 月 13 日,祝昌人先生将其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高新投”)的限售流通股 6,100,000 股进行了解除质押,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
二、 公司股份继续质押
1、出质人:祝昌人
质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质押股份的种类:限售流通股
质押登记日期:2018 年 11 月 13 日
质押期限:一年
3、本次质押股份数量:18,000,000 股
本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比例:8.72%
4、股份质押的目的
祝昌人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主要为上期对应的融资借款到期后重
新办理融资借款的需要,本期借款较上期融资借款金额未增加。本次融资借款质
押的股票增加,系前次融资借款时质押的股票股价处于相对高位,本次办理时,
质押的股票股价处于低位,所以同等的融资金额需要增加质押部分股票,为本次
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5、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目前祝昌人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就本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
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此次质押的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
6、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质押的相关协议约定,本次质押未设置平仓值,具体约定为:若质押物
的市值与贷款余额之比低于 120%(以当天的收盘价计),祝昌人应于质权人发出
通知起 5 个工作日选择采取以下三种措施中之任意一种,以确保质押物的价值与
贷款余额之比不低于 120%:
A. 将合法持有但未出质的股票质押给质权人,并配合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
手续;
B. 提供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C.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
三、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祝昌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 71,460,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份的 34.61%,并通过公司股东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的股份为 11,59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6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
44,643,206 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 53.75%,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21.62%。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