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部分董监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祝昌人先生
拟本人直接或通过个人独资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投
资”)间接持有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丽花女士拟增持公司
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董事、副总
经理张建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每人拟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期限内股价
持续超出预定的增持价格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本人或其个人独
资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丽花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张建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祝昌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1,460,0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4.61%,通过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1,592,0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61%;元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姚丽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4%、张建和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7,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0%、周金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4,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8%,并通过公司股东杭州北嘉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 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
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 增持主体名称 与公司关系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号
1 祝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000-10000
2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独资公
司 司
3 姚丽花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1000
4 张建和 董事、副总经理 200-500
5 周金海 董事、副总经理 200-500
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4,800 万元,不超过 12,000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15.00 元/股,
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期限内股价持续
超出预定的增持价格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
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
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
比例。
(五)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