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关于董事追加相关承诺的公告2018-12-05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2018-09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追加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相关背景
1、2018年8月9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锦
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敏感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2018年
8月6日,公司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买入公司股票153,000股,成交平均价格13.22元/股。
李云卿先生为完成前期增持计划,逐步进行了增持操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考虑该
操作处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的敏感期,故导致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份。上述
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上述行为发生后,李云卿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
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
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2、2018年8月31日,公司发布《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敏感期违
规增持公司股票后续承诺更改公告》,董事长李云卿先生将上述不减持承诺延长至12
个月。
二、承诺事项
在发生上述违规增持后,董事长李云卿先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为了再次表达诚
意及歉意,李云卿先生做出以下追加承诺:
1、董事长李云卿将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由12个月延长为18个月。
2、在敏感期违规增持买入的153,000股公司股票,董事长李云卿承诺若未来产生
1
收益,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3、董事长李云卿放弃未来二个月内从公司取得的工资,以及12个月内从公司取
得的奖金、福利收入。
4、以身作则,定期在公司内部组织相关法制法规学习,防微杜渐,提高公司运
作规范性。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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