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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2020-08-19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0-05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吕琲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
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激励对象李云卿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李云卿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000 股。李云卿因个人债务原因于 2020 年 3 月被司法
划转有限售条件股份 473,000 股至非关联第三方,导致其原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00 股减少为 17,527,000 股。公司拟对李云卿现持有的 17,527,000 股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939 元/股。
    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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