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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12-10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2020-09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李云卿所持 1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事项经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李云卿因个人债务原因于 2020 年 3 月被
司法划转有限售条件股份 473,000 股至非关联第三方,导致其原有有限售条件股
份 18,000,000 股减少为 17,527,000 股。公司对李云卿所持 17,527,000 股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546,750,649 股减少至 529,223,649 股,
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
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 2018 年经营业绩未达
标,对 5 名激励对象所持 71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529,223,649 股减少至 522,073,649 股,并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席晓唐、陈君所持 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

                                    1
份总数由 522,073,649 股减少至 519,173,649 股,并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拟对 1 名离职对象白锦媛所持 8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
由 519,173,649 股减少至 510,923,649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拟对 1 名离职对象孙坚所持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510,923,649 股减少至 510,523,649 股,并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36,227,000 股,公
司总股本将由 546,750,649 股变更为 510,523,649 股。公司将在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变更注册资本为 510,523,649 元,同时对
《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6,750,649.00 元。                     510,523,649.00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46,750,649.00 股,均为普通股。         510,523,649.0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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