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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1-03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9 日 15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总经理就 2020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0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
件。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
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 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制定了 2021 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八、《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
值测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
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减:所得税影响   影响合并报表净
  项目          业务板块        明细科目        本年计提/转回
                                                                         额           利润减少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74,770.45       371,676.31     1,203,094.14
                 钼板块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568,789.06     1,392,197.10     4,176,591.97
信用减值损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90,500,000.00       22,625,000.00    67,875,000.00
   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5,113,157.60                        25,113,157.60
                影视板块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519,809.71                      9,519,809.71
                影视板块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27,308.03                        -227,308.03
资产减值损                 存货跌价准备         56,972,969.51        8,545,945.43    48,427,024.08
                 钼板块
   失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9,992,899.94       13,706,944.41    46,285,955.53
                影视板块   存货跌价准备         27,883,768.47                        27,883,768.47
         合计                                   276,898,856.71      39,357,002.17   230,257,093.47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 2020 年公司
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3,025.71 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3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九、《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十、《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订《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1-202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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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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