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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3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 年 5 月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议案一: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四: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议案六: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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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4:00 时。
     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立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
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
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会议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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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
书面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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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0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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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0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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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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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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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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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出现亏损,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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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的议案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订《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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