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买卖股票情况查询结果公告2021-05-26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1-049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买卖股票情况自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组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吉翔股份关于终止重组的公告》
(2021-04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
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吉翔股份股票的核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公告
本次重组预案并复牌之日至公布终止本次重组之日,即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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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交易对方自然人、法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
前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类别
(股) (股)
2021.03.11 45,100 45,100 买入
交易标的之
钱浩伟 2021.03.12 39,800 5,300 卖出
股东
2021.03.15 5,300 0 卖出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类别
(股) (股)
2021.04.02 5,300 5,300 买入
2021.04.06 1,700 7,000 买入
交易标的之
徐伟文 2021.04.08 19,100 26,100 买入
股东
2021.05.11 24,100 2,000 卖出
2021.05.13 2,000 0 卖出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上述人员均出具了关于买卖吉翔股份股票的相关声明与
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钱浩伟就核查期间钱浩伟买卖吉翔股份股票事宜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钱浩伟承诺:“本人于上述期间买卖吉翔股份股票系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
情的独立判断,交易时本人并未知晓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
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吉翔股份股票的建议。本人买卖吉
翔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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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伟文就核查期间徐伟文买卖吉翔股份股票事宜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徐伟文承诺:“本人于上述期间买卖吉翔股份股票系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
情的独立判断,交易时本人并未知晓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
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吉翔股份股票的建议。本人买卖吉
翔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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