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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 吉翔钼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3,202,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802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韬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03,202,46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孙庆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