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1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1-08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琲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
进行。公司 3 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 2019 年
经营业绩未达标,对 1 名激励对象所持 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 2020 年经营业绩未
达标,对 1 名激励对象所持 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510,523,649 股减少至 508,523,649 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2,000,000 股,公司
总股本将由 510,523,649 股变更为 508,523,649 股。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变更注册资本为 508,523,649 元,同时对《公司
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510,523,649.00 元。 508,523,649.00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10,523,649.00 股,均为普通股。 508,523,649.0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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