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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11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2022-022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或“标
的公司”);
          被反担保人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及其
下属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新材料”);
          本次担保金额:29,00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6 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翔股份”或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永杉
锂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宁波永杉签署了《关于湖南
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 48,000 万元收购宁波永杉所持湖
南永杉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完成了交
割。

    截至交割日,杉杉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总计为标的公司提供了 30,000 万元的
借款担保(下称“借款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余额 29,000 万元。2022 年 1 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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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杉杉股份及其下属公
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为其对湖南永杉提供的借款担保向提供反担保,反担
保的担保期限为自杉杉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方、被反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112MA4QQ6E48P
    法定代表人:杨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 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新源路 230 号
    成立时间:2019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加工(不含危险及
监控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超级电容材料、汽车动
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销售;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金
属材料加工;耐火材料的制品制造、销售、研发;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
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A 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南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4,654.76                58,106.08
 净资产                                    30,127.20                21,495.7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2,747.01                   152.21
 净利润                                         631.45                 -4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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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反担保方基本情况
     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704803055M
     法定代表人:郑永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162800.923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801
室
     成立时间:199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商标有偿许可使用: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和技术除外;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实业项目投资(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锂
离子电池材料的制造、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82,524.38             2,454,065.88
净资产                                  1,553,517.89             1,240,799.57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1,571,172.89              821,589.67
净利润                                      295,967.42              13,800.41



     2、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750379507M
     法定代表人:姜宁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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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03 年 7 月 7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
及批发、零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的销售;自
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
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99,229.14             191,852.48
净资产                                    242,528.59             111,733.32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155,372.03             191,612.39
净利润                                      3,795.27                6,625.90


       三、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反担保范围:杉杉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湖南永杉所提供的借款担保,
包括编号为(2020)进出银(湘固信保)字第 016-A 号的《保证合同》和编号为
(2020)进出银(湘固信保)字第 016-B 号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实际担
保责任余额 29,000 万元。
    2、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反担保金额:29,000 万元。
    4、反担保期限:自被反担保人实际承担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之日起两
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1)公司向杉杉股份与杉杉新材料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济行
为,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内部管理的需要;(2)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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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50,9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占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2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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