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1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2-04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
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0 日 16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
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述事项。
鉴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权益的 42 名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全部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同时,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激励对象范围及数量、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杨峰、李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
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10000 万元,敞口额度 5000 万元,期限一年。同时授权辽宁新华龙法定代
表人在相应授信文件和其他附属法律文件资料上签字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向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 5000 万元,期限一
年。同时由公司为辽宁新华龙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敞口额度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