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2-052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 决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9 日 15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 议由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就 2021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1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1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编制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草拟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 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 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锦州吉翔钼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制定了 2022 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 八、《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 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 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减:所得税影响 减:少数股东损 影响合并报表净利 项目 业务板块 明细科目 本年计提或转回 额 益影响(税后) 润减少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49,772.08 -260,865.81 -1,088,906.2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592,610.07 769,164.13 2,823,445.94 钼板块 信用减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47,000,000.00 -11,750,000.00 -35,250,000.00 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99,032.58 14,854.89 84,177.6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8,574,584.40 38,574,584.40 影视板块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207,616.31 -25,094.15 5,232,710.46 钼板块 存货跌价准备 60,779,129.25 9,116,869.39 51,662,259.86 资产减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436,473.85 -436,473.85 值损失 影视板块 存货跌价准备 4,353,205.76 4,073,394.50 279,811.26 合计 63,819,932.44 -2,109,977.40 4,048,300.35 61,881,609.49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 2021 年公 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188.16 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九、《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3 弃权。 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亏损,2021 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生 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为其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 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 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十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杉锂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2021 年实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2022 年预计 占同类业 关联方名称 际发生金额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类别 容 金额(万元) 务占比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向关联方 巴斯夫杉杉 公司控股子 0 60,000 25% 永杉锂业为在建工程,预 销售商品 电池材料有 公司永杉锂 计于 2022 年 6 月底正式投 限公司 业向关联方 产,2022 年预计向关联方 供应锂盐产 销售锂盐产品,预计销售 品 额 60,000 万。 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预计在 2022 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锂盐产品,预计销售额 60,000 万。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 4 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 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杨峰为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十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 48,000 万元收购永杉锂业 100%股权,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完成了交割,公司将永杉 锂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 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永杉锂业同受实控人郑永刚先生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 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 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 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 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 对 2021 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 十四、《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5 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