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锦州吉翔钼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
责。监事会列席了 2021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
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
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6 次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2.1、《关于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021 年 3 月 10 日 2.2.1、《标的资产》
召开了第四届 2.2.2、《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2.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2.2.4、《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2.2.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2.6、《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2.2.7、《发行股份数量》
2.2.8、《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2.2.9、《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安排》
2.2.10、《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2.2.11、《期间损益》
2.2.1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2.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2.3.1、《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2.3.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3.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发行价格》
2.3.4、《发行股份数量》
2.3.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2.3.6、《募集资金用途》
2.3.7、《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2.3.8、《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安排》
2.4、《决议有效期》
3、《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5.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2、《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6、《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收购厦门多想互
动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硕实
业有限公司等三名认购对象就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约
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9 日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召开了第四届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3、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
废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组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18 日 2、审议《关于签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
召开了第四届 买资产协议至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3、审议《关于签署<关于终止股份认购协议之协议>的
议案》
2021 年 6 月 24 日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召开了第四届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30 日 1、审议《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议
案》
召开了第四届
2、审议《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策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了第四届 1、审议《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三、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
序合法,并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
责、廉洁自律,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细致的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并能够依法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
为。
四、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与公司董事会一起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在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基础上,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跟踪检查;
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水平,为维护公司和广大股
东利益而努力工作。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