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17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 2022-06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李云卿先生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00,000 股,其中 473,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李云
卿个人债务原因于 2020 年 3 月被司法划转至非关联第三方,剩余 17,527,000
股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完成注销。近日,公司收到前述非关联第三方《关于实
施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申请》,因其债权已得到清偿,故向公司申请实施注销该等
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58 号新华保险大厦 12 楼
   2、申报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韬、王伟超
   4、联系电话:021-65101150
   5、传真号码:021-65101150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