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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告2022-06-02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6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吉翔钼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3,306,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979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通过公司视频
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
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韬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255,893        99.9753   50,200     0.024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
 1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53,429       51.5579      50,200     48.4421       0       0.0000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孙庆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