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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3-30  

                        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2023-023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配备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281,789,582.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8,650,64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7,460,25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2.14%。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1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系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
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
于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从股
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
虑了当前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
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
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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