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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
           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
           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占同      本年年初至披
关联交   关联方名         本次预计    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称                 金额   务比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例(%)
                                      例(%)     交易金额
向关联   巴斯   夫   杉   70,000 万   20        185.85 万元       1,567.78 万   0.63      2022 年度永杉锂业前期产线尚
方销售   杉电   池   材   元                                      元                      未满产,且与关联方的主要业
         料有   限   公
商品                                                                                      务模式为加工模式;2023 年度
         司及   其   子
         公司                                                                             预计产量提升,订单增加,交
                                                                                          易额随之增加。

                 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预计在 2023 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发生额 70,000 万。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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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就其出具事前认可声明:本次预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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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继雄:___________   谢佑平:____________     包晓林:____________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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