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
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
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占同 本年年初至披
关联交 关联方名 本次预计 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称 金额 务比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例(%)
例(%) 交易金额
向关联 巴斯 夫 杉 70,000 万 20 185.85 万元 1,567.78 万 0.63 2022 年度永杉锂业前期产线尚
方销售 杉电 池 材 元 元 未满产,且与关联方的主要业
料有 限 公
商品 务模式为加工模式;2023 年度
司及 其 子
公司 预计产量提升,订单增加,交
易额随之增加。
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预计在 2023 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发生额 70,000 万。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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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就其出具事前认可声明:本次预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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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继雄:___________ 谢佑平:____________ 包晓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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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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